1. 主页 > 留学

2023以后留学生落户上海改革(上海留学生落户最新政策2023年)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3

留学生落户上海:回国前准备

1、国外学历相关证书、官方成绩单

2、国内最高学历证书(国内为国际高中,最高学历则为初中)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留学前,留学期间换发已过期的)

回国时间的界定如下:

(1)拿到毕业证再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2)还没拿到毕业证,节课后就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3)毕业后,有国外工作经历的:以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注意原先老政策要求,回国后第1份工作在上海。但新政策后这个都取消了,代表着如果你回国后第1份工作不在上海,比如先在深圳或杭州工作过再来上海的话,也是可以走留学落户的。

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基数

社保的缴纳基数可以在上海人社app上看到,我们落户所需要的基数要求分“直接落户”、“不看社保基数6个月”、“1倍基数6个月”、“1.5倍基数12个月”。这个是看院校和具体的学习情况和性质综合判断。

累计社保时注意事项!正常累计社保和个税等到时间达到就可以申请递交了。这里有两点需要大家去注意的地方:

1.社保个税每个月要自己去检查基数是否达标其次缴纳的主体单位要和公司一致;

2.公司给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在两年或以上申请落户时剩余时间不能少于三个月。

二、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2023

2023年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如下:

1、学历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生,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毕业于排名前51-100名的留学生,需要满足社保缴纳基数和个税的要求才能申请。

2、社保要求: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社保基数不小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对于毕业于排名前51-100名的留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社保基数不小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5%。

3、个税要求:留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在申请落户时提供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必须与社保基数相匹配。个人所得税证明低于社保基数的1.5倍,则无法申请落户。留学生需要在入境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持续在上海工作,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相关资料

1、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全球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它位于中国东部,长江三角洲的东南部,是长江入海口的重要城市。上海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上海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和变化。

2、上海的经济实力非常强大,是全球金融中心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中心之一。这座城市拥有众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等,这些企业和机构对全球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上海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这座城市拥有许多著名的景点和博物馆,如外滩、城隍庙、上海博物馆等,这些景点和博物馆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参观。此外,上海还是中国电影的重要基地之一,许多著名的电影作品都在这里拍摄。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最新政策2023年

2023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最新政策批: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四、留学生上海落户最新政策2023年

2023年留学生上海落户最新政策如下: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声明 : 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以及网络,本网站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i084881@163.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