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国人回国太难了(中国人从新加坡回国入境流程不会请绿码怎么办)
一、中国人在新加坡联系不上咋办说是出境了
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在新加坡出境且无法联系,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联系新加坡的中国大使馆:每个中国公民在出境时都会在驻地大使馆留有联系方式。你可以通过大使馆的网站或者电话查询相关联系方式,并向大使馆说明情况。
2.在新加坡登报纸寻人:你可以在新加坡的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提供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如失联人的姓名、外貌特征、出境时间和地点等。
3.到电台帮助做广告寻人:你可以联系当地的电台,请求他们帮助发布寻人启事,覆盖更广的听众。
4.向新加坡警方报案:如果情况紧急,你可以向新加坡警方报案,说明失联人的情况,请求警方协助寻找。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了解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二、中国人从新加坡回国入境流程不会请绿码怎么办
现在从新加坡回中国,手续还是挺麻烦的。首先,要向新加坡卫生部认可的检测机构预约进行核酸检测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检测需要采取静脉血采样(Venousblood)方式(不可采用指尖血采样方式)。拿到检测阴性证明后,务必确认检测证明上有注明是静脉血采样方式,否则不能使用。
接着要确定回国日期并预订机票。然后立即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如实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上传已付费的赴华机票订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双检测证明中应标注您是新加坡长期准证人员,如果您不是,应同时上传来新机票或登机牌或出入境记录等。
注:“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是有期限的,务必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如果不会下载小程序,可以找同事或朋友帮忙。现有直飞上海(周一、四、五)或广州(周二、日)的航班;入境上海或广州,都需要 14+7隔离
三、我是中国人在新加坡要回国买机票都需要什么
提供护照就可以购买机票,以下是近期新加坡回国的航线,供你参考了解
新加坡一上海 MU568周四
新加坡一成都 CA404周一
新加坡—杭州 CA768周五
新加坡—上海 HO1606周五
新加坡—广州 CZ3040周二
新加坡—厦门 MF852周三
新加坡—上海 SQ830周一
新加坡—深圳 SQ846周曰
新加坡一重庆 MI972周一
新加坡—广州 TR100周曰
新加坡—南宁 TR180周四
新加坡—天津 TR138周二(隔周)
新加坡—香港 TR980周二/周五/周曰
新加坡—武汉 TR120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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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中国人从新加坡回中国需哪些健康证明
要的。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2)《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交健康证明的通知》卫检字(89)第5号规定: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的国内公民回国,以及经批准回国定居或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入境时,必须出示所在国或地区的卫生检疫机关或公立医院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包括艾滋病、性病的血清学检查)。对没有持健康证明者,入境后到卫生检疫机关进行健康检查。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3)国质检卫联【2003】162号文件规定:对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如对方国家要求出具健康证明的或出国前自愿要求办理健康证明的,检验检疫机关应为其办理健康证明。
4、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和注意事项
(1)护照
(2)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3)出国留学人员或对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需要提供对方国家或学校的检疫、预防接种要求的文件。
(4)为了保证您的旅途顺利,请需要办理传染病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的国际旅行人员在出境前一周(7天)到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检查。
(5)注意事项:
1.在接受体检时必须空腹,并携带本人护照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2.团体出境体检可以预约或上门服务。
5、办理程序
填表申请——〉提交证件、证明——〉交费——〉进行体检或预防接种——〉领取健康检查记录、预防接种证明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6、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1)由于检验周期的需要,需要办理传染病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的国际旅行人员在出境前一周(7天)到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检查。
(2)按照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联合发文要求,出国劳务人员应当在出国前30天内办理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事宜。
(3)对经检查符合出入境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发放《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和《预防接种证明书》,出入境人员凭本中心颁发的《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记录》、《预防接种证明书》到本局卫检处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和《目标预防接种证书》。
(4)对经检查符合出入境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但患有预防接种禁忌症的,颁发《预防接种禁忌症证明书》。
(5)对于不符合出入境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在《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表》中注明检查结果,并向当事人说明,提供咨询服务。
7、收费依据
1、《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3]2357号;
2、《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藏检检函[2004]04号);
3、《医疗收费标准》(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1999年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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